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宁城职院〔2023〕46 号)相关规定,已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入学手续。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经学院核查,2025年蔡成等75名学生无正当事由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或申请放弃入学资格,现将具体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5日-2025年9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老师,025-85395018。
联系邮箱:jwc@ncc.edu.cn
教务处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