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关于申报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校级)的通知

发布者:马慧发布时间:2023-06-21浏览次数:11


 

各二级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文件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和多方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结合学校本学年工作重点,决定启动我校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3级高职招生专业

    二、工作内涵与重点

    (招生招工一体化

    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是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基础。以“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为准则,校企共同制订和实施招生招工方案,规范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推进招生招工同步、先招工后招生、先招生后招工,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学校学生双重身份,保障学徒的合法权益。

    (二)标准体系建设

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校企共同研制高水平的现代学徒制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等相关标准,做好落地实施工作。在开展现代学徒制的专业率先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

    (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

    各二级学院要选择适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的专业,引导其与合作企业根据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开展教学研究等。坚持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按照企业生产和学徒工作生活实际,实施弹性学习时间和学分制管理,育训结合、工学交替、在岗培养,积极探索三天在企业、两天在学校的“3+2”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的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加强双导师团队建设

    现代学徒制的教学任务必须由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形成双导师制。推广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双导师制度,校企分别设立兼职教师岗位和学徒指导岗位,完善双导师选拔、培养、考核、激励等办法,加大学校与企业之间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和专业建设的力度,打造专兼结合的双导师团队。

    (五)教学资源建设

充分利用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发挥校企双方的场所、设备、人员优势,共同开发一批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信息化资源,及时吸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和典型生产案例,形成共建共享的教学资源体系。

    (六)管理机制建设

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校企协同制订现代学徒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由学校党委会审定。校企共同分担人才培养成本,完善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体系,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

    三、遴选程序

    (二级学院初评

    申请人填写《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并提交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完成对申报书的初审工作,并签署初评意见

    (二)专家评审

各二级学院2023629周四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二份和电子稿)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科。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在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试点项目实施

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须按照《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要求逐步推进。项目建设初期,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负责人须将《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任务书附件3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科(具体提交时间待通知);项目建设中期,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总结汇报试点专业(群)学年现代学徒制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建设末期,相关二级学院提交项目验收材料,教务处组织结项评审会,共同做好现代学徒制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各二级学院应通过试点专业(群)的建设、试点专业(群)经验不足的总结,进一步完善现代学徒制的相关制度,并交流推广成熟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为行业和我校高职教育改革提供经验和借鉴。

    联系人:杨东梅;邮箱:2023008@ncc.edu.cn电话:85395075

 

附件: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申报书

2.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任务书

                                                             教务处

                                     202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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