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校本教材全流程管理,压实校本教材编写建设成效,依据《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宁城职院〔2020〕52 号)、《关于加强学校校本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校本教材立项申报的通知》等相关管理规定,现组织开展校本教材立项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清单
2024年立项的全部校本教材建设项目(到期应结项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结项基本要求
1.进度与变更要求:立项教材须按立项申报时约定周期完成全部编写工作;编写过程中若存在编写团队变动等重大变更,须进行书面变更申请。项目到期未按期完成且无合规延期手续的,不予受理结项,对应主编不得申报新教材立项。
2.内容与流程规范要求:教材严格依据国家教学标准、职业规范及专业课程标准编写,契合产教融合、模块化、案例化职业教学模式;编写阶段充分征求一线师生、行业企业意见,完稿后已交由任课教师、企业专家完成审读与试用,并根据反馈意见完成修改完善。
三、提交结项材料清单
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校本教材建设结项书》一式两份;
2.完整教材书稿电子档及纸质定稿一式一份;
3.项目调整申请表(无变更可不提供)一式一份;
四、申报与报送流程
1.结项申报。各项目主编完整填报《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校本教材建设结项书》(附件2),连同教材稿一并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
2.学院初审。各二级学院完成全部结项项目材料汇总与院内初审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3.材料报送时间。各学院于2026 年 9月10日前将全部结项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4.校级审定。教务处完成全部材料归集后,提交学校教材与资源建设指导委员会开展综合评议,经评议合格的项目方可予以正式结项。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校本教材结项工作,及时通知本学院所有立项教材主编,指导团队规范整理结项材料,严格按时完成材料汇总报送。
2.严格落实编审分离要求,坚持编、审分开,教材编写人员不得参加教材审定工作;教材审定执行《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宁城职院〔2020〕52号)文件内有关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联系人:洪璐 ;联系电话:85395075;
附件:
1.校本教材到期应结项项目清单
2.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校本教材建设结项书
3.项目调整申请表
教务处
2026 年6 月 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