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校内实训场所建设立项的通知

发布者:赵磊发布时间:2026-06-01浏览次数:11

各学院:

根据《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实训场所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宁城职院〔202628号),为规范和加强全校校内实训场所建设与管理,深化产教融合,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现启动2026年度校内实训场所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学院应结合本院实训室建设2026—2028年三年规划,紧密对接高质量建设和项目化教育教学改革任务,紧扣课程系统化设计建设项目,统筹规划,分年度实施。

2.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前期调研情况,提前落实建设场地明确建设内容、经费预算和预期成效自行组织教研室研讨及校内外专家立项论证,经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3.本次立项建设的校内实训场所分为:

1实训室:承担单一课程或具体技能点教学训练的基本单元。

2实训中心:由多个功能相近或相关的实训室组成的集合体,一般面向某个专业或特定技术领域。

3实训基地:整合校内多个实训中心及资源构建的综合性平台,一般面向特定专业集群,具备实践教学、社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研发、生产服务等多元化功能。

4.项目申报前应做好可行性分析以及方案论证。具体实施中涉及资产配置由资产管理处把关、实验实训平台及实验室信息化建设的由装备与信息化建设处把关,涉及实验实训室工程改造的由后勤安保处把关。

5.项目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后,应按照学校相关制度组织项目验收。通过验收且运行满一年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项申请书,并附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处依据项目申报书及绩效考核指标,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实地绩效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结项。

二、立项程序及时间节点

1.618日前,各学院需组织完成项目申报,汇总后向教务处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邮箱:0307@ncc.edu.cn

2.申报材料包括《实训场所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项目需求表》(附件2)和《实训场所建设立项汇总表》(需排序)(附件3)。

3.各职能部门组成工作小组,拟于622日前完成电子版材料审核工作。

4.二级学院根据职能部门意见,组织修改完善项目申报材料,向教务处提交电子版,作为组织专家论证的依据。

5.拟于6月底开展专家论证,由二级学院院长进行项目汇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申报说明

(一)项目名称统一为“XXX专业+XXX实训室+新建/改造”。

(二)项目原则上由专业负责人申报

(三)其他说明

申报项目应科学合理,厉行节约,杜绝浪费,避免闲置低效。

  1. 工作联系人

教务处联系人:蒋精瑾,联系方式:18936033530

资产管理处联系人:张菲,联系方式:18936031767

装备与信息化建设处联系人:褚志涛,联系方式:18936031279

后勤安保处联系人:魏勇钢,联系方式:18936031971


附件:1.实训场所建设申报书

2.项目需求表

3.实训场所建设立项汇总表

4.《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实训场所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宁城职院〔202628号)


教务处

202661

附件1 实训场所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 项目需求表.doc

附件3 实训场所建设立项汇总表.xlsx

附件4 关于印发《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实训场所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