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赵磊发布时间:2026-04-23浏览次数:11

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高教会〔202614号)相关要求现组织我校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成果须以高等教育系统为研究对象,运用高等教育理论框架,学科归属原则上为“高等教育学”或相关教育类范畴(详见附件《评选办法》第四条)属于其他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如理工农医、经管法艺等)不予受理。

成果形式

限公开发表的文章、论文、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教材、教辅、文学艺术类作品、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不参评。

  1. 参评成果时限

202511日至20251231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已全国或省级获奖的成果不再参评。

  1. 申报者要求

每项成果限1人申报,须为成果署名作者之一。每位申报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只能获评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可另增一项)。

其他要求

系列论文须同时满足:同一作者或课题组、同一刊物、同一主题。不同刊物的同主题论文仅可单独申报。

  1. 申报材料

  1. 请申报者认真阅读《评选办法》及《申报答疑》(附件1),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并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所在部门。

  2. 各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议,提出修改或优化建议,帮助申报者完善申报材料,提升成果申报质量。

  3. 请各门根据专家意见组织申报者完善材料,并于2026525日(周一)前汇总并提交优化后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加盖部门公章的申报汇总表、参评成果原件或经审核盖章的复印件、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其中纸质材料按“申报表—成果原件—证明材料”顺序排列,一式一份,无需合并装订,用长尾夹或文件夹固定即可;电子材料提交至邮箱2023008@ncc.edu.cn

报送地址:图书馆北楼306办公室  

联系人:杨东梅    联系电话:025-85395075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

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6423

附件1 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docx

附件3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