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持续规范我校学生实习管理,提升实习质量,保障学生权益,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近期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 做好寒假期间岗位实习过程管理
寒假期间学生实习活动仍在进行,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实习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1.加强过程跟踪与指导。实习指导教师须切实履行指导职责,利用实习管理平台、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持续跟踪学生实习动态,原则上应每日掌握学生实习情况。重点关注学生实习状态、工作内容、身心健康及安全状况,遇有重要情况须第一时间报告。
2.强化安全底线意识。要将学生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放在首位。寒假期间,须通过线上会议、安全提醒等方式,再次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内容涵盖生产安全、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心理健康及防范电信诈骗等。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安全操作规程。
3.报送实习单位走访计划。为加强实习过程监管,各学院须制定寒假期间及春季学期初对实习单位的走访计划。计划应明确走访时间、走访单位、走访人员、主要目的等。请于 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前,将“附件3:2026年寒假及春季学期初实习单位走访计划表”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邮箱。
二、 报送2026年学生实习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各学院需全面总结2026届毕业生学生实习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请参照“附件2:2026年学生实习工作情况报告”报告模板的格式与内容要求进行撰写。
1.报告内容
报告应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学院实习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包括但不限于:
(1)实习基本情况:学生总数、实习方式(自主/集中)、地域分布等;
(2)实习企业情况:实习企业的遴选情况和基本信息汇总,包括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数量及实习岗位数量;
(3)实习方案制定与培训情况;
(4)实习过程管理情况:协议签订、安全教育、考核、指导教师指导、单位走访、工作台账、保险购买等具体做法与数据;
(5)实习工作投诉咨询处置情况:包括自查自纠,特别是实习牟利问题排查情况;
(6)遇到的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7)典型经验与做法。
2.报送要求
报告内容应数据详实、事例具体、分析深入。报告须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
3.报送时间与方式
请各学院于 2026年3月12日(星期四)17:00前,将经学院盖章的书面报告PDF扫描件及Word格式,一并发送至教务处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2026实习工作报告”。
三、 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学院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省厅通知精神,深刻认识实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学院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
2.对标对表,全面落实。对照省厅通知中的各项要求(如提高管理责任、科学编制方案、规范单位遴选、加强过程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开展自查自纠等),逐项检视本学院实习工作,查漏补缺,整改提升。
3.按时保质,规范报送。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寒假走访计划及年度实习工作报告的撰写与报送工作。
教务处联系人:芈隽 ,电话:18936033391,邮箱:mijun@ncc.edu.cn。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6〕1号)
附件2:职业学校设区市2026年学生实习工作情况报告
附件3:寒假及春季学期初实习单位走访计划表
教务处
2026年1月13日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6〕1号.pdf
附件3:2026年寒假及春季学期初实习单位走访计划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