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我校2020级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潘米乐  发布时间:2020-06-12   浏览次数:1322

五院一部:

我校2020级三年制高职招生专业已确定,请各二级学院对照“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详见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网站https://jwc.ncc.edu.cn/2019/0905/c1604a32085/page.htm),按以下具体要求制订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指导意见

实践教学学时应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50%,实践教学包括集中实训、认识实习、课程设计、社会调查、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每学年教学时间不少于40周,第一课堂总学时数约为2400-2700;第1学期不超过20学分,2-5学期平均不超过25学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高[2000]2号)文件要求,课内总学时不超过1600-1800学时,即:A类课程和B类课程总和不超过1600-1800学时,其中包含公共课学时。每学期教学活动不少于20周(含复习考试),按整周设置的实践教学课程每周计1学分,每学分计27学时(每个专业第234学期均须设置2周此类课程,当学期第17-18周集中安排);其余课程每学分计18学时,教学学时为16学时,17-18周为集中实践周,考核不占用教学学时(含考试和考查,体育除外);原则上,每周开设总学时数不能大于每学期开设总学分数。

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各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每周27学时计算,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计24学分。

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不少于总学时的25%。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必修课程的内容和总学时数,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不少于10%

根据《高等职业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建议高职英语教学分为两个阶段,即基础英语阶段与行业英语阶段。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课程设置确定教学时数,原则上不低于180学时。

二、制订要求

1.院部分工

培养规格-通用素质、知识、能力要求及对应的课程(课程设置已确定)相关内容,1+X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社会培训证书)与课程替代方案(公共课)由公共教学部填写,其余内容由二级学院填写。

2.教学计划进程表编制

1)教学计划进程表中按周设置的课程学分无法自动统计,请手工小计。

2)“考核方式”栏目填写考试、考查

注:考试课程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考试课程。考试课程命题标准试卷包含AB两份卷、考试大纲、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考查课程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非考试课程,考查形式及内容由任课教师报开课教研室、院部审批执行。

  

3)现代学徒制专业须在进程表中填写授课地点学时,并满足三天在企业、两天在学校的“3+2”的培养模式。(注:企业授课学时∶校内授课学时=3∶2

4)备注栏中,专业核心课为必选项,须在6-8门之间。

5)跨学期开课的同一课程名称分行填写,课程名称后分别用(1)(2)(3)(4)等表示学期的顺序。

3.提交办法及时间

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文字说明、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分析表”电子稿,院部汇总后于630日前发至教务科潘米乐OA邮箱;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文字说明、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分析表和培养方案审定意见表打印稿一式一份(院部负责人签字、盖院部公章),于审核定稿后交教务科潘米乐处。

  

附表:附件1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文字说明

附件2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分析表

附件3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家审定意见表

附件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