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试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职〔2019〕9号)
发布人:祁春华  发布时间:2019-04-30   浏览次数:1770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现将《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遵照执行。

2019年首批申请参加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的高职院校,需填写《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招生试点院校申报表》(见附件2),并编制拟招生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方案中必须明确培养模式和学制、教学总课时、总学分、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授课形式、授课地点、考核方式、资源配备,毕业条件等相关内容。请于4月30日前将《申报表》和人才培养方案一并报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联系人:张赟,联系电话:025-83335676,邮箱:zhangy@ec.js.edu.cn (mailto:zhangy@ec.js.edu.cn)。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联系人:邹宇,联系电话:025-83335779。

1.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试行办法.docx2.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招生试点院校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