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一部: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重修工作,落实《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宁城职院【2018】号)文件有关规定,引导学生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建立我校良好的学风考风,现对18级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工作通知如下:
1.学生申请本学期重修的条件:符合《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实行)》第三十一条情况之一的,且本学期已开设相应课程的。
2.各院部确定重修课程并填报《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学生重修方案汇总表》(见附件1),于3月14日前上交教务处。
3.各院通知学生本人登录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学籍管理-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考试管理用表综合,下载并填写《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见附件2)( http://jwc.ncc.edu.cn/),于3月15日前将表格上交课程所在学院(部)。
4.各二级学院指导学生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按照平台首页“通知”栏目要求,进行重修选课。
5.各院部根据学生上交的《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做好重修学生情况统计工作,以备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检查。
6.如未按时间节点要求申请重修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重修资格。
教务二处
2019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