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五年制高职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潘米乐发布时间:2019-03-14浏览次数:1177


各五年高职办学点: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五年制高职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五年制高职专业设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设专业申报

 申报新专业的办学点,依据《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16年)》(附件1),提交以下材料:

1.《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

2.专业设置调研报告(包括拟设专业的人才需求调研,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等)(无模板,自行完成)。

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教学进程表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经专家论证。(附件3

4.专业设置条件的其它说明材料。

5.2019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新设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4)。

 二、已设专业备案

 已批准开设且停办未超过三年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由各办学点填写《2019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汇总表》(附件5)。

 三、有关要求

1.各办学点专业设置要紧密围绕南京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生源情况,重点发展服务区域产业经济急需人才专业,认真做好新申请专业设置论证工作,不得盲目申报。

2.我校已批准开设且停办未超过三年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详见《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6-2018五年高职招生专业表》(附件6)。

3.专业申报的相关材料电子稿,请于201931316:00之前发至panmile@ncc.edu.cn邮箱,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联系人:潘米乐,电话:025-85395018


附件1: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16年)

附件2: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申请表

附件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材料

附件42019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新设专业申报汇总表

附件52019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汇总表

附件6: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6-2018五年高职招生专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