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2019年转段升学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者:赵磊发布时间:2018-11-05浏览次数:972

为切实做好中职升高职考核转段工作,确保中职学生顺利进入高职学习,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苏教职〔201431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1837)、《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报名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838)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转段考核领导小组

成立转段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转段考核工作的全面领导、决策与协调,指导转段升学考核各项工作的实施。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分管副校长任组长,合作院校校长和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

转段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转段考核工作办公室,设立在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成员由牵头院校和合作院校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组成

领导小组:

组  长:孔敏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副院长

副组长:姜丽   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书记

副组长:江景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处长

副组长:郑红明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转段考核工作办公室成员:

王  庆  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教务处副主任

乐  颖  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电子信息系主任

王  晨  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电子信息系副主任

濮方文  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教研组长

万小慧  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现代服务系副主任

姜佳金  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教研组长

滕静涛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副处长

力  志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工程与信息学院副院长

蔡琦婧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工程与信息学院专业负责人

王  佳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工程与信息学院教学秘书

曹小林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财金与商贸学院协理

曹  旺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财金与商贸学院专业负责人

王田荣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财金与商贸学院教学秘书

姜一波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考试工作负责人

詹瞻远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转段考核实施原则

(一)突出衔接培养。考核内容要重点体现前段教育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同时也要体现后段教育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要求,保证培养的连续性、衔接性和贯通性。

(二)突出职教特点。围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目标,重点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改革,着力加强学生的文化基本素质和专业基础能力考核,探索推进文化素质考核与职业技能考核的融通。

(三)突出公平公正。切实保障转段升学的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实施“阳光工程”。

三、考核内容

(一)课程考试。转段考核应明确前段部分核心课程作为考试课程,重点考查学生文化基础素质、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核心技能的掌握情况,凸显职业教育专业和技术技能特质,为后段学校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奠定坚实基础。

(二)过程考核。转段考核应加强过程性考核,重点考核学生学习期间各类主要课程的掌握情况。人才培养方案中各门课程均应明确为达到合格以上要求,获得规定学分;部分核心课程可要求达到良好。

(三)综合评价。分段培养在前段学习结束后、转入后续阶段学习前,必须对课程考试、过程考核均合格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形式由合作中职学校制定,报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备案,主要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德育成绩、专业综合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经综合评价合格的学生方可转入后续阶段的学习。

(四)直接转段升学情况。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绩优异的(获国赛二等奖、省赛一等奖及以上),且德育成绩合格,经省教育厅核实无误后,可直接转段升学。

四、专业转段考核方案

根据上述要求,南京城市职业学院与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联合,共同制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商务管理专业的转段考核方案,并需经转段考核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五、转段工作程序

1.转段资格审核与报名:中职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江苏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苏教职﹝2016﹞18)批复的项目对学生转段资格进行审核并按省考试院通知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时间节点:2018111-4

责任人:合作院校教务处、相关专业负责人

2.讨论制订考核方案:各相关合作专业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完成转段考核方案,报转段考核工作办公室。

时间节点:20181113日前

责任人: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相关专业负责人

3.转段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转段考核工作办公室以邮件形式将考核方案发各领导小组成员,转段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并确认考核方案。

时间节点:20181120日前

责任人: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

4.向试点项目学生公布:中职学校将考核方案向相关学生公布。

时间节点:20181122日前

责任人:合作院校教务处

5. 报送转段升学领导小组名单和考核方案: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

时间节点:20181225日前

责任人: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教务处

6.组织转段考试:中职学校根据考核方案安排,可在第五学期组织转段考试。

时间节点:20181228日前

责任人:合作院校教务处

7. 上报优录考生材料:中职院校将经省教育厅核实无误后的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国赛二等奖、省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奖人员名单通过对口单招管理系统上报省考试院,具体见37号文

时间节点:20181228日前

责任人:合作院校教务处

8.组织体检:中职学校组织符合转段条件的学生参加体检。

时间节点:2019415日前

责任人:合作院校

9.公示:完成转段考核工作,结果公示

时间节点:2019430日前

责任人: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

10.转段学生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以学生转段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将全部符合转段升学名单汇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时间节点:2019430日前

责任人: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合作院校教务处

六、其他

1.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等相关文件精神处理。

2.如与国家或省招生政策相冲突的,以国家或省政策为准。

3.本办法试由转段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201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