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8﹞36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我校优质新建、修订教材参与申报省重点教材立项。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参与申报遴选的教材选题严格按照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参与申报遴选的必须是由我校教师主编的高职高专类教材。我校教师参编内容达到一半以上。
二、遴选办法
我校可申报数额为1部(另可额外申报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1 部)。各院、部可择优推荐教材参与申报,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签署意见,报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评选后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1 式 2 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1 式 5 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需另作附件。
3.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 式5 份。
4.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 套。
上述材料 1、2、3 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1 式 2 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1 式 5 份。
3.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 式 5 份;
4.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 式 2 份。
上述材料 1、2、3 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四、申报时间
请各院、部于2018年10月25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材料报至教务处教学科(教学楼4-414),电子文件发送到联系人OA企业邮箱。申报工作联系人:徐山,联系电话:85395069。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8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