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赵磊发布时间:2018-06-25浏览次数:948

各教学单位:

我校2018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将全面启动。现将本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2016级三年制高职学生

2.2014级五年制高职学生

二、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和省教育厅《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办法》(苏教办高[2006]7号)有关规定,结合《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就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做如下要求:

(一)选题

1.选题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规范选题,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在理论和实践方面既要有一定的水平,又要符合学生实际,难度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一般由指导老师提出,也可以由学生提出,与指导教师协商,报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

2.选题原则: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原则上一人一题。如果采用团队的方式做毕业设计,共同完成一个大题目,则每一个学生按指导教师要求独立完成其中的一部分,并应在申报课题的名称上加以区别(加副标题)。

3.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类型及内容要求

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可分为调查报告、方案设计、项目改造与创新、应用软件设计或其他理论应用型论文等,字数要求一般为40006000,各专业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给出具体字数要求,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任务书

每名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均需配套一本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用于记录该生在本次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情况,其内容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平台所提供的模板为准。

(三)答辩

每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经反抄袭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四)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评阅教师评定的成绩和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按5:2:3的比例核定。答辩全部结束后由各教学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评定并给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总评成绩。

三、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为保证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促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提高,强化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意识,学校将对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抽检。

毕业设计(论文)指总评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毕业设计(论文),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数的20%。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本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确定本年度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择优按毕业生总数的千分之二比例从其中推选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参加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所有获得校级、省级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按“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给予奖励。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学校一项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按照“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中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联系人:彭涛,电话:18936031770

附件:1.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2.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8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

3.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表格

4.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归档范围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8625

附件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docx

附件2: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8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doc

附件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表格.rar

附件4: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归档范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