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我校2018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将全面启动。现将本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2016级三年制高职学生
2.2014级五年制高职学生
二、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和省教育厅《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办法》(苏教办高[2006]7号)有关规定,结合《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就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做如下要求:
(一)选题
1.选题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规范选题,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在理论和实践方面既要有一定的水平,又要符合学生实际,难度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一般由指导老师提出,也可以由学生提出,与指导教师协商,报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
2.选题原则: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原则上一人一题。如果采用团队的方式做毕业设计,共同完成一个大题目,则每一个学生按指导教师要求独立完成其中的一部分,并应在申报课题的名称上加以区别(加副标题)。
3.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类型及内容要求
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可分为调查报告、方案设计、项目改造与创新、应用软件设计或其他理论应用型论文等,字数要求一般为4000~6000,各专业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给出具体字数要求,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任务书
每名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均需配套一本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用于记录该生在本次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情况,其内容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平台所提供的模板为准。
(三)答辩
每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经反抄袭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四)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评阅教师评定的成绩和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按5:2:3的比例核定。答辩全部结束后由各教学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评定并给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总评成绩。
三、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为保证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促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提高,强化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意识,学校将对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抽检。
毕业设计(论文)指总评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毕业设计(论文),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数的20%。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本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确定本年度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择优按毕业生总数的千分之二比例从其中推选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参加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所有获得校级、省级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按“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给予奖励。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学校一项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按照“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中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联系人:彭涛,电话:18936031770。
附件:1.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2.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8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
3.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表格
4.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归档范围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8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