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19届普通高职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赵磊发布时间:2018-04-25浏览次数:734

各二级学院、分校: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省厅于今年514日到我校集中统一采集毕业生图像。

今年省厅将继续对各高校图像采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为了做好本次图像采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图像采集的对象为2019届三年高职和五年高职的预计毕业生(2016级三年高职、2014级五年高职),请各单位通知学生准时进行图像采集。

三、请各单位按班级组织好学生,由学校领导和辅导员(班主任)领队准时前往拍摄地点,维持秩序,保证安全,以使拍摄工作顺利进行。到达拍摄地点后,请各单位带队负责人向学籍管理人员领取“学生信息核对表”让学生仔细核对自己的信息并签名(不参加采集的学生不得签字确认),签名完毕后按照学籍管理人员安排进行拍摄,信息表核对完毕后交至学籍管理人员处。今年省厅根据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的新要求,照片的成像区不得添加文字,各单位务必组织好学生的拍照顺序。

四、图像采集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附件。本次拍摄将统一安排在晓庄校区分四个小组同时进行拍摄,为保证拍摄效率,请各教学单位在给定时间内做好安排,自行安排班级到场的先后顺序,不得出现脱节现象。请务必保持现场安静,不得干扰拍摄人员正常工作秩序。

五、学生着装、发型要求:请务必事先通知学生穿白色上衣,保持面容清洁、发型整齐、长发者需把头发扎起、不得佩戴首饰(头发不能遮盖眉毛和耳朵)。

六、学生证件要求:请务必通知学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本次图像采集使用扫描二代身份证方式进行。

七、根据文件要求,拍摄费用按每生12元统一收取。我们将提供现场收费的服务,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提前收齐拍摄费用,拍照当日按实际拍照人数现场缴纳拍摄费用。

八、各教学单位务必做好涉及照片采集学生的课务安排学生安全教育(学生不得自行开车前往)等工作。

2019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关系到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开展,各单位领导应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接到本通知后,委派专人负责,立刻着手准备,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朱聂蓉联系电话:85395020

附件: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9届高职预计毕业生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表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9届高职预计毕业生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