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我校2021级春季社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赵磊  发布时间:2021-12-10   浏览次数:1441


关于制定我校2021级春季社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相关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请各二级院部按照以下具体要求制定2021级春季社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指导意见

实践教学学时应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50%,实践教学包括集中实训、认识实习、课程设计、社会调查、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每学年教学时间不少于40周,第一课堂总学时数约为2400-27001-5学期平均不超过24学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高〔2000〕2号)文件要求,课内总学时不超过1600-1800学时,即:A类课程和B类课程总和不超过1600-1800学时,其中包含公共课学时。每学期教学活动不少于20周(含复习考试),按整周设置的实践教学课程每周计1学分,每学分计24学时;其余课程每学分计16学时;集中学习课时不能少于总课时的40%。原则上,每周开设总学时数不能大于每学期开设总学分数。

在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基础上,各专业针对不同生源特点,灵活多样开展实践教学,集中安排实习和学生自主实习相结合,校企共同制定实习方案,创新实习管理方式。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一般按每周24学时计算,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计24学分。

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不少于总学时的25%。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必修课程的内容和总学时数,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不少于10%

根据高等职业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建议高职英语教学分为两个阶段,即基础英语阶段与行业英语阶段。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课程设置确定教学时数,原则上不低于180学时。

二、制订要求

1.院部分工

培养规格-通用素质、知识、能力要求及对应的课程(课程设置已确定)相关内容,1+X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社会培训证书)与课程替代方案(公共课)由公共教学部填写,其余内容由二级学院填写。

2.教学计划进程表编制

1)教学计划进程表中按周设置的课程学分无法自动统计,请手工小计。

2“考核方式”栏目填写考试、考查

注:考试课程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考试课程。考试课程命题标准试卷包含AB两份卷、考试大纲、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考查课程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非考试课程考查形式及内容由任课教师报开课教研室、院部审批执行。


3)授课形式学时中,集中学习课时不能低于总课时的40%。(注:集中学习学时∶总学时>40%

4)备注栏中,专业核心课为必选项,须在6-8门之间。

5)跨学期开课的同一课程名称分行填写,课程名称后分别用1234等表示学期的顺序。

3.提交办法及时间

2021级春季社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文字说明、2021级春季社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分析表”电子稿,院部汇总后于1222日前发至教务科潘米乐OA邮箱;2021级春季社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文字说明、2021级春季社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分析表和培养方案审定意见表打印稿一式一份(院部负责人签字、盖院部公章),于审核定稿后交教务科潘米乐处。


附表:附件12021级春季社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文字说明

附件22021级春季社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分析表

附件32021级春季社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家审定意见表

附件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