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一部:
我校2019级三年制高职招生专业已确定,请各二级学院按照以下具体要求制定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要求
内容包括文字说明部分、课程结构分析表、教学计划进程表(见附表)、培养方案审定意见表。最低毕业总学分一般不少于140学分,实践教学学时应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50%,实践教学包括集中实训、认识实习、课程设计、社会调查、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每学期安排18周,按整周设置的实践教学课程每周计1学分,每学分计27学时;其余课程每学分计18学时。每学年教学时间不少于40周,总学时数约为2500-2800;1-5学期平均不超过24学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高[2000]2号)文件要求,课内总学时不超过1600-1800学时,即:A类课程和B类课程总和不超过1600-1800学时,其中包含公共课学时。
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各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一般按每周27学时计算,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计24学分。
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不少于总学时的25%。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必修课程的内容和总学时数,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不少于10%。
根据《高等职业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建议高职英语教学分为两个阶段,即基础英语阶段与行业英语阶段。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课程设置确定教学时数,原则上不低于180学时。
1.文字说明要求
培养规格-能力要求-通用能力,职业素质与能力对应的课程与学习内容-通用素质或能力-学校公共基础平台和素质教育课程组由公共教学部填写,其余内容由二级学院填写。
2.教学计划进程表要求
(1)教学计划进程表中除“课程编码”均为必填项,不能有空项。
(2)教学计划进程表中按周设置的课程学分无法自动统计,请手工进行小计。
(3)“考核形式”填写考试或考查。
注:①考试课程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考试课程。考试课程命题标准试卷包含AB两份卷、考试大纲、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②考查课程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非考试课程。考查课程安排在教学课时内随堂考核,形式及内容由任课教师报开课教研室、院部审批执行。
二、说明
1.为保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一定时期内的延续性和相对稳定性,建议各二级学院慎重调整课程设置及课程学分,其中“学校公共基础平台课”和“素质教育课”不予调整。
2.提交办法及时间
(1)需提交:“文字说明部分、课程结构分析表、教学计划进程表”电子稿,二级学院汇总后于6月25日前发邮件至教务科潘米乐OA邮箱;“文字说明部分、课程结构分析表、教学计划进程表”和“培养方案审定意见表”打印稿一式一份(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盖二级学院公章),于6月25日前交教务科潘米乐处。
(2)各二级学院需将所有材料的打印稿盖章、装订、存档。
附表:教学计划进程表
文字说明模板
培养方案审定意见表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