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 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赵磊  发布时间:2017-09-05   浏览次数:1388

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水平,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苏教高〔20131号)精神,现将我院2017年省级教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应依据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结合江苏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二、组织申报

课题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应有较雄厚的科研资源和研究基础,具有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经费匹配到位。支持和鼓励整合多所院校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1.申报条件。省级教改立项课题原则上在校级教改课题中择优建设。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各类课题不再重复申报。凡省教育厅立项建设的高等教育教改课题,没有鉴定结题或未能通过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一律不得申报。

2.课题主持人。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新建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及成人高校要求可放宽到中级职称。课题参与人员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课题研究经验,从事与课题相关的工作,并能够实际投入研究。

3.申报限额。

各部门推荐重点课题不超过推荐名额的25%。推荐时须排序。

三、遴选程序与管理办法

1.遴选程序。

有意向申报的课题主持人向所在部门提交申请,由部门统一报送。教务处根据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初评结果经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意后公示推荐。

2.推荐名额。

根据省厅文件规定,我院将推荐2项教改研究课题。申报出版社资助课题的请在申报表注明,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

3.管理办法

2017年立项的省教改课题将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重中之重课题由省教育厅管理,重点课题委托省高教学会管理,一般课题委托所在高校管理。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一式3份,同时报电子文档;

2.相关证明材料1份,内容包括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请单独按序装订成册;

3. 《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1份,只报电子文档;

4. 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集中装袋,并贴上《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的封面页。

学院同意推荐的项目通过公示后按照苏教高函﹝201728号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届时另行通知。

五、填写说明

《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单位是否有条件11配套”填“是”。“申报学校(研究会)意见”及以下不填。所有申报材料中的教学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申报时间统一填写2017912日。

六、申报时间

截止日期为2017912日(周二)。

七、联系人

申报工作联系人:徐山,电话:85395069。书面材料按项目装档案袋交教务处教学科206室,电子文档压缩包发至联系人OA企业邮箱。

  

附件:1. 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2. 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

 3. 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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